校属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开展“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项项目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历届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深入研究阐释十九届六中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大力推动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着力推出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的重要成果,为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和奋力谱写新时代司法警官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学理支撑。
二、选题要求
本次专项项目由申请人在认真学习和准确把握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实质的基础上,自行设计题目进行申报。选题应紧扣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有一定的理论高度和明确的研究目标。
三、申请人资格
申请人须具有讲师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四、项目资助额度
项目成果形式为专著的,每项资助6万元;项目成果形式为论文的,每项资助3万元。
五、结项条件
本项目符合以下条件的,即可申请结项:
1.项目成果形式为专著的,字数须在20万字以上。
2.项目成果形式为论文的,须以项目主持人为第一作者在经学校综合评价达到四级以上学术水平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是经学校综合评价达到五级学术水平期刊发表论文2篇。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党政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视为四级期刊。
六、研究期限
项目研究期限为3年,具体时间从立项通知下发之日起计算。
七、相关注意事项
未完成已承担立项课题研究任务的校级项目负责人,不能申请本次专项项目;项目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项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项目申请。
请申报者于2022年1月10日前,将填写打印好的《申请书》1份与《论证活页》各1份及电子版报送科研处。
联系人:穆伟 电话:5911475
附件:
1.《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项项目申请书》
2.《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项项目论证活页》
科研处
2021年12月17日
附件:
1、附件1: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项项目申请书.doc
2、附件2: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项项目论证活页.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