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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彩足球_竞彩足球比分-中国竞彩网直播推荐印发 《学生警务化管理水平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摘要:

  各院系部: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规范化管理,促进纪律作风养成,学校党委会审议通过了《学生警务化管理水平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学生警务化管理水平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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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38

 

 

 

 

 

 

 

 

 

 

附件:

学生警务化管理水平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规范化管理,促进纪律作风养成,树立新时代警校学生良好形象,经学校研究决定,在本学期开展警务化管理水平提升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人民警察队伍授旗仪式上的重要训词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校,积极适应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培养制度改革对学生管理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持之以恒提升学校警务化管理水平,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预备警官队伍。

二、基本原则

开展警务化管理水平提升行动,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目标引领和问题导向相结合。以促进学生成长成才目标为引领,以解决存在问题为着力点,坚持对症下药、精准施策。

(二)坚持立足当前和着眼长远相结合。既要立足当前,有效解决日常管理、教育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又要注重长远,常抓长治。

(三)坚持干部带头和全员发动相结合。树立警务化管理一盘棋思想,突出发挥学生工作干部和学生骨干榜样和带动、引领作用,深入动员、全员覆盖,提高实效性。

三、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人民警察队伍授旗仪式上的重要训词精神,认真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竞彩足球_竞彩足球比分-中国竞彩网直播推荐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培养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830号)有关要求,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学校警务化管理规定为基本依据,通过警务化管理水平提升和纪律作风养成,做到警容风纪严整、行为举止规范和文明礼仪彰显,使管理育人作用得以充分发挥。

四、工作步骤

开展学生警务化管理水平提升行动从本学期开学开始到期末结束,分为教育整改、巩固拓展和总结提高三个阶段。

(一)教育整改(228-331日)

本学期初开展为期一月的作风纪律整顿,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学生手册》相关内容,着重学习“警容风纪规定”(见附件1)、“学生宿舍内务标准”(见附件2)和学生课堂行为规范(见附件3),做到入脑入心。从一日生活制度入手,从细节抓起,规范内务秩序,严格警容风纪,重点解决以下问题:

1.校园内随意着装问题。警便混穿、警服混穿;着警服不佩戴警用标志;着警服披衣、敞怀,下摆外露;内胆外穿;校园内穿拖鞋;着警服外出等。

2.警容不整问题。如:头发过长、染发、烫发;着警服染指甲和留长指甲,化浓装、佩戴系挂饰物等。

(二)巩固拓展(41-520日)

在前期工作基础上,重点解决行为举止和校内礼节礼貌问题,如:学生在公共场所吸烟;在公共场所过分亲密;课前列队后到饭堂就餐;携带食品进入教室;着警服时边走边吃东西,相互插兜、搭肩、挽臂、揽腰等;零散人员行进未做到“两人成列、三人(及以上)成路”;对老师长辈不礼貌;不服从、不配合督察等,全面加强纪律作风养成。

(三)总结提高(521-期末)

巩固前期工作成果,统计通报学生违纪情况,重点关注大四学生返校后的着装、头发等突出问题,突破毕业生管理松散瓶颈,提升我校警务化管理水平。

五、重点措施

(一)加强学习教育

认真组织学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人民警察队伍授旗仪式上的重要训词精神,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竞彩足球_竞彩足球比分-中国竞彩网直播推荐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培养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830号),学习《学生警务化管理规定》《学生奖惩规定》等《学生手册》中内容,强化警察意识和纪律观念,自觉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二)加大检查督导

落实班级自查、院系部例行检查、学生处督查。

强化班级内部的例行检查,副班长负责检查内务卫生,警体委员在课前列队时检查警容风纪,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检查情况在班级进行通报,并记入个人量化。辅导员要经常到班级、宿舍检查警容风纪和警务化管理规定落实情况,及时纠正,推动形成警容风纪和纪律作风落实检查常态机制。

院系部每日例行检查内务卫生、课前列队和警容风纪,检查结果计入班级量化。院系部领导经常深入一线检查指导工作,每周抽查不少于两次,提高解决现实问题实效性,加强指导工作的针对性。

学生处每周随机检查一次内务卫生,校警务督察队每天检查督导学生警容风纪和行为举止,并及时通报。

(三)严格依规处理

1.一般性违纪一次给予口头批评并登记,两次给予通报批评,三次给予警告处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不按规定着装、校内公共场所吸烟、校内公共场所过分亲密、信息报假或逃避督察、不配合不服从督察等情形,违纪一次给予通报批评,两次通报批评给予警告处分。

2.屡教不改者,依据《学生手册》加重处罚。

3.学生违纪情况纳入辅导员(班主任)年终考核评价体系。

(四)开展典型宣传

及时表扬宣传先进,树立正面典型,引导同学们以身边优秀学生为榜样,比学赶超。定期通报违纪学生情况,使同学们引以为戒,自觉规范言行,以新时代警察大学生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学生工作部和各院系部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统一行动,把提高警务化管理水平作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周密部署,压实责任,认真落实,持之以恒,常抓不懈。

(二)突出重点,即行即改

认真对照《学生手册》警容风纪内容和要求,组织学生自查自纠,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培育和树立警校学生纪律严明的良好形象,进一步深化警务管理规范化建设。

(三)严督细查,确保实效

各级密切配合,全体学生工作干部通力协作,切实加强对警容风纪和内务建设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认真督促整改。教育和引导全体学生从细微处强化养成,自觉遵守学生警务化管理规定,充分展现新时期我校学生良好形象。要求真务实,防止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1:警容风纪规定

附件2:学生宿舍内务标准

附件3:学生课堂行为规范

 

 

                

附件1:警容风纪规定

1.周一至周五学生校园内必须按规定着装。周六、周日到图书馆、教室等学习场所必须按规定着装。在进行体育锻炼或外出、返校时着便服,校内严禁穿拖鞋。

2.保持头发整洁,不得染彩发、烫发、留怪异发型。男生不得留长发、大鬓角、蓄胡须、剃光头等,女生发梢不得过肩。

3.不得染指甲和留长指甲,不得化浓妆。着警服时不得佩戴系挂饰物。

4.着警服时不得边走边吃食品,不得背手、插兜、搭肩、挽臂、揽腰,不得嬉笑打闹、高声喧哗,不得席地倒卧。

5.严禁学生在教学楼、宿舍楼、办公楼、图书馆、体育馆、礼堂、食堂、操场等公共场所吸烟。

6.严禁在校内男女勾肩搭背、牵手、挽臂、揽腰、亲吻、搂抱、嬉戏打闹等其他不文明行为。

7.课前列队后,以班为单位统一带到教学楼,有序进入教室,不得携带食品进入,不得列队后再到食堂吃饭。

8.零散人员校内行进时应两人成列、三人(及以上)成路。

9.学生应自觉接受警容风纪督查、检查,如有违反,应立即改正,严禁发生吵闹和肢体冲突,对不服从督察的,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理。

10.学生在校园内路遇老师、领导时,应当主动敬礼或问好;在室内遇老师、领导时,应自行起立。

附件2:学生宿舍内务标准

以院系部为单位统一摆放宿舍内物品,做到整齐划一、规范有序。公共设施应当放置在规定地点,不得随意挪动和私自拆解。学生宿舍内务标准明确如下:

1.床面平整干净,被子竖叠三折,横叠四折,放于床的一端,正面朝门,枕头、衣物叠好放在被子靠墙一侧,与正面平齐。警帽放于被子上方中央,外腰带横放于被子的前端,约与床同宽,环在外、扣在内,离被子约20厘米。

2.床下东西摆放整齐有序。中间摆放鞋子,每人三双(常用),鞋跟与床的外沿平齐,两端摆放脸盆(上左下右),脸盆中放置牙缸和香皂盒等洗漱用品。毛巾对折后统一搭在脸盆的外侧。

3.桌面干净,水杯在中间纵向摆放整齐。抽屉里日常用品规整有序。凳子整齐放置于桌下,桌子靠地面两端摆放暖瓶(一侧靠墙的有序放置外侧一边)。设置有书架的宿舍,书籍有序摆放于书架之上。

4.阳台物品规整有序。置物架统一摆放行李包,一楼无阳台的宿舍行李包平稳放置于衣柜之上。

5.地面、灯管干净整洁,地面无污迹、垃圾、水渍,墙角无蜘蛛网,床与墙间隙无杂物,每天打扫的垃圾及时清理。

6.门窗玻璃擦拭干净,门上的观察窗不得遮挡,门上、墙面不准随意张贴、钉钉或刻划。

7.衣柜里放置常用衣物,衣物悬挂、物品摆放整齐有序,柜面保持整洁,现金及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

8.插线板使用要安全、规范,不可拖拉于地面、桌面。

9.正课时间,没课的学生不得在宿舍躺铺睡觉、打游戏。

10.放假(毕业)离校前,清理宿舍卫生,物品摆放有序。

 

附件3:学生课堂行为规范

第一条 为了充分发挥我校的办学特色,优化育人环境、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我校课堂教学实践经验,参考其他警官院校做法,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上课铃响后(学生整队完毕后),教师站上讲台(教师走到队列前),发出“上课”口令;班长发出“起立”口令(警察体育课除外);班长(警体委员)出列,行举手礼,报告班级名称、应到人数和实到人数,请示“是否上课”;教师回礼后(示意警体委员入列)发出“开始上课”口令;班长(警体委员入列)回答“是”,面向同学发出“坐下”口令,上课正式开始。

第三条 课程结束后,教师发出“下课”口令;班长发出“起立”口令,待全班同学起立站好,任课教师向同学们行举手礼后,学生方可离座,正式下课;警察体育课下课时,学生集队,教师简要小结,发出“下课”口令后,点头行礼,正式下课。

第四条 报告由班长负责,班长因故未到,由副班长或学习委员代替报告;合班上课时,由课程表排第一位的班级班长负责;选修课(非限选课)由任课教师指定专人负责。

第五条 课前或课间,各班班长(或体委)应当向任课教师报告本班缺勤人数,并具体报出病、事假及旷课学生姓名,并在《教师课堂工作日志》上认真做好记录,请任课教师签字。教师根据报告,检查缺课人员,如果教师发现缺课学生较多时,应当在讲课前询问原因,并核实人数。

第六条 学生进入课堂应当统一着警服,言行文明,举止优雅。不得穿着拖鞋或鞋拖,不得吸烟,不得高声喧哗,不得追逐打闹,不得说脏话。

第七条 学生应当自觉维护教室内及走廊卫生,不得踩踏课桌椅,不得在课桌椅、墙壁、讲台、门窗上涂抹刻划,不得在教室及走廊随地吐痰或乱扔杂物。

第八条 学生进入教学楼应当保持肃静,不得在走廊和教室内从事有碍上课或自习的活动。

第九条 学生应当在上课前 5 分钟进入教室,不得迟到、早退或旷课。除特殊原因外,因病或因事不能到课的,应当事先办理有关请假手续并经过批准,不得事后补假,否则以旷课论处。

第十条 学生迟到的,进入教室前应当先在门口立正,向教师喊“报告”,待教师许可后方可进入教室入座。未经教师许可,迟到学生不得随意进入课堂。

第十一条 学生在上课前应当做好准备,携带与上课相关的书籍、资料、笔记本及必备的学习用具。上课时不得饮食,不看与课程无关的书籍、资料,不影响、不妨碍他人听课,不得随意出入课堂。

第十二条 学生在上课期间,应当关闭手机及其他与教学无关的电子娱乐设备,集中精力听课,参与课堂活动。

第十三条 在教师授课过程中,学生有问题需要提问时,应当举手示意,经教师允许后用普通话发问。

第十四条 在教师授课过程中,学生因身体原因无法坚持上课的,可向教师举手示意并说明情况后离开课堂。必要时,教师应当安排学生护送患者就医或回寝室休息。

第十五条 本规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